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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承購
您企業營運有以下煩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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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台灣)銀行幫助您解決上述困擾,讓您規避貿易伙伴之交易風險,並以最迅速方式取得貿易交易資金,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合適對象

  1. 賣方:
    營運、財務及信用正常之本行授信戶、政府機構、國內合法登記設立之企業或非營利性組織。
  1. 買方:
    依法登記且財務、營運情況良好之公司企業。

業務用途

由賣方 (SELLER) 與本行簽約,同意將其以記帳方式 ( 非現金、信用狀、客票 ) 出售貨物或提供勞務產生之應收帳款轉讓與本行,並由本行辦理帳款受讓與催討、買方信用調查、承擔買方信用風險及帳款管理等服務。亦即賣方將應收帳款債權移轉給本行,由本行依賣方需要先行墊款,再由本行直接向買方收取貨款,用以償還賣方之墊款。亦得由本行收買後再向保險公司投保應收帳款信用保險,分散可能產生之倒帳風險,由本行負責收帳及帳款管理。

融資額度

  1. 賣方
    承購額度及預支價金成數
    • 依本行『授信案件分層授權準則』相關規定辦理。
    • 預支價金成數:每筆應收帳款承購之預支價金金額,以其承購金額之八成內為原則。
       
  2. 買方總額度
    由請核單位評估後提出買方總額度之申請,並由本業務主管單位整體考量其營運狀況及整體關聯企業授信風險後,層呈有權人員核定本行對該買方之總額度。

貸放期間

預支價金之到期日為對應各筆應收帳款之到期日,因本行承作之應收帳款之交易帳期以不超過 180天為原則,故最長之貸放期限為180天。

相關費用

  1. 買方徵信年費
  2. 帳戶管理費
  3. 管理服務費及處理費
  4. 預支價金融資利率→預支價金「利息」

還款方式

帳款到期日屆至時,買方依通知書指示付款至本行或國外應收帳款承購商,本行即於沖銷對應預支價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將尾款存入賣方帳戶。

填寫文件

  1. 填具應收帳款承購業務申請書(含買方及賣方)及買賣方交易文件(含訂單、發票、出貨單、對帳單等)交予本行業務人員。
  2. 公司資料表。
  3. 應收帳款承購約定書、通知書、同意書及貸款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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