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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旗(台灣)銀行/原華僑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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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預借現金

申請條件

只要您是本行信用卡持卡半年以上的客戶,繳款正常,就可以申請信用卡預借現金功能。只要在信用卡預借可用餘額範圍內,想借多少就借多少 。若您也是本行存款戶,只要一通電話,就可搞定。電話預借現金服務專線:(02)8241-1234 ( 預借款項限匯入您本人在本行的存款帳戶 )。

預借現金管道

國內
1.櫃檯預借:
請攜帶持卡人本人身份證正本及信用卡,至本行或指定銀行之分支機構辦理。
2.自動櫃員機預借:
在國內於本行或貼有NCCNET預借現金梅花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插入信用卡後依操作指示輸入預借現金密碼。
3.電話預借:
於當日21時前撥電話預借現金專人服務號碼:(02)8241-1234,申請核可後,次一個營業日即可匯款入本人於本行開立之帳戶,恕無法接受他行帳戶。
4.傳真通信預借:
須填妥「通信傳真」申請書及附上撥入本人之存摺封面影本後,以傳真(02)8241-1261或郵寄(中和郵政1-200號信箱花旗(台灣)銀行電話理財服務中心收)的方式送至本行審理。申請核可後,次一個營業日即匯款入帳。若指定帳戶非本行帳戶須另加收新台幣30元匯費。(如填寫之帳戶有誤致匯款失敗時,須自行負擔再次跨行匯費30元)
國外

1.櫃檯預借:
請攜帶持卡人本人護照正本及信用卡,向全球發行VISA/MASTER CARD之指定銀行或五星級飯店櫃檯辦理。
2.自動櫃員機預借:
在國外於貼有CIRRUS(MASTER CARD適用)或PLUS(VISA卡適用)之自動櫃員機,插入信用卡後依操作指示輸入預借現金密碼及預借現金金額。

預借現金手續費

預借現金手續費為每筆預借現金金額×3.5%+新台幣100元計收,並得隨時清償。預借現金金額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如未清償,本行得就未清償的部份依約定條款十八條計收循環信用利息,計算到銀行收到全數款項為止。

預借現金應注意事項

  1. 本行不主動寄發預借現金密碼函,須由持卡人電洽電話理財服務中心 (02)8241-1234 申請始寄發。
  2. 本行持卡人第一次變更密碼時,初次使用密碼需輸入本行提供之預設密碼值,若未持有預設密碼之持卡人,可洽本行電話理財服務中心電話 (02)8241-1234,申請寄送密碼函。
  3. 已變更密碼之信用卡持卡人,本行不再提供補印密碼函服務,如需再使用預借現金功能者,請洽本行電話理財服務中心電話 (02)8241-1234辦理補發卡片事宜。
  4. 因補發或換卡之持卡人,其新卡本行將另產生新的密碼值,持卡人原已變更後之密碼不再適用,須再洽本行電話理財服務中心電話 (02)8241-1234申請寄送新的密碼函。
  5. 為避免卡片冒用損失,信用卡與密碼函請分開保管。
  6. 使用電話或通信預借現金時,其最高可預借額度為信用卡之預借可用餘額,本行保有核准後撥款與否之權利。
  7. 預借現金因非屬消費款,恕不提供現金紅利回饋之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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